答疑紀要——2005-JJ42大同小學旁建發制藥廠拆除工程答疑紀要
項目編號:
作者:廈門市務實采購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5-10-26 17:47:52
廈門務實-2005-JJ42大同小學旁建發制藥廠拆除工程答疑紀要 各投標人: 我司代理的2005-JJ42大同小學旁建發制藥廠拆除工程,答疑如下:1、本工程采用投標資質后審:開標時,同時進行資格后審,只有通過資格后審合格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才能進入評標程序。資格后審時需提供的資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等級副本原件、投標企業項目經理原件(提供的項目經理必須是所在投標單位服務的人員。項目經理服務于其他單位的,必須提供福建省建設廳的變更確認證明,否則視為無效投標,即取消投標資格),外地施工企業需提供備案證明原件,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2、招標文件中第三部分第一項投標報價(商務部分)格式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為準。3、施工組織實施方案要求密封提供,除在指定的地方(實施方案封面粘貼處)簽字蓋章外,在方案內容中不能出現投標單位的名稱和有可能泄露投標單位的字樣,否則視為無效投標。(沒有施工組織設計封面的請現我司索取)。4、招標文件第二部分第一項第(九)條改為:①、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伍萬元整,要求在開標前轉入我公司賬戶(截標前提供銀行進賬單受理回單或銀行現金解款單,銀行現金繳款的應在繳款單“款項來源”處標明投標人全稱和招標編號)。②、中標單位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無利息退還。落標單位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告發出后無息退還。逾期未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單位,招標人有權拒絕接收其投標文件。5、招標文件中第二部分第三項第1條改為:中標單位在中標通知書發出3天內應向建設單位交納本項目的履約保證金15萬元及投標報價中承諾的返還總金額,中標通知書發出3天內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未按時繳納或未能足額繳納或未按時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沒收其投標保證金。6、招標文件中拆除面積為估算量,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應依據現場實際情況包含建發制藥廠內的所有建筑物拆除、土頭清運費用。7、本拆除項目增加一項:磚砌臨時圍墻,60米長、高2.2米。該項費用不再單列均包含在投標報價中。本答疑紀要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招投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廈門市務實采購有限公司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